作为“译事楷模”,严复的“信、达、雅”影响深广,被认为是翻译的最高准则。“信”乃忠实于原作,“达”说的是文字表达,问题在于如何理解“雅”。
严复引孔子语“言之无文,行之不远”作解,谓之“求其尔雅”。孔子的“文”和严复的“雅”应该都说的是文采。那么,何谓“文采”?上网一查,“文采”之出处与含义证例不一而足,这里我们似乎陷入了德里达的意义“延异”之怪圈。与为文相关者,概括起来,“文采”所指有两个面向,一指藻饰,即优美典雅之词句,二指风格。
“雅”往往被理解为华辞丽句的文采。然则“雅”的真正含义应该是审美意义上的“雅”,关乎风格。真正的文学是讲究风格的,而文学的风格又是多样的,或阔大沉雄,或清丽婉约,或幽默,或伤感,或阴郁,或粗粝,不一而足。华辞丽句或不失为语言风格之一种,但决然不能代表文学的审美境界。在翻译上,华辞丽句多反映为矫饰,可谓过犹不及。
细究严复的三字标准,“信”其实可以涵盖后两字,不仅是内容上的忠实,也应是表达上的忠实,更应是最高层次的审美境界上的忠实,即风格上的忠实。其实钱钟书先生早就指出,“雅”非“润色加藻”,又说“依义旨以传,而能如风格以出,斯之谓信”。文学翻译的最大特点便在于此,也是其自身合法性的体现。试想,如果以华辞丽句为准则去译“垮掉派”或是卡佛的“极简主义”(minimalism)小说,会不会荒腔走板,甚至南辕北辙呢?
异化与归化是两种翻译策略。异化强调靠近作者的语境,感受到异国文化的情调;归化则倾向于读者的阅读习惯,符合读者的文化价值。文学翻译到底该归化还是异化,向来聚讼纷纭。有各执一端的,也有折中调和的,认为不管归化还是异化,在实际翻译中都不宜也不易一以贯之。
鲁迅偏向异化,有“宁信而不顺”一说,为的是要保存“原作的丰姿”;傅雷主张“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”;钱钟书提出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是“化”,“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,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”。
我们看到,傅、钱二先生所说并无本质差别,他们谈的都是理想和最高境界,美则美矣,只是不宜用作现实的衡量标准,倒是鲁迅的提法看似退而求其次,却有着更大的现实参考意义。翻译的本质是跨文化的交流,最重要的前提是尊重他者。文学翻译因具有审美的维度,独特的他者体验和异域色彩难道不是更具保留的理由吗?
例如,美国作家约翰·巴勒斯(John Burroughs)在谈到何谓风格时有这样一句话:Style transforms common quartz into an Egyptian pebble。对这句话的一种译法是:风格,能够化腐朽为神奇。另一种译法是:风格,能将平凡的石英变成奇异的埃及卵石。在笔者看来,前一个译文虽然简明达意,语感顺滑,但毫无新鲜感,只是一句陈词滥调。后者一丝不苟,保留了原文富于审美质感的意象,令人耳目一新。一味归化的文学翻译,更像是一种沾沾自喜。
其实作为翻译准则的“信达雅”与“异化、归化”的翻译策略密不可分,异化与归化是使译文实现“信达雅”的路径和方法。由于翻译的目的、作品的特点、目标受众的不同,翻译策略还要有针对性地应用。道理在于,翻译不仅仅是不同语言之间的转化,更是一种文化的交流,在满足读者阅读习惯的同时,保留原作的异域元素,可以让读者的期待在价值层面上获得满足。
本文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、《英语学习》杂志主编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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